安徽要求电瓶车车库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

11 / 06 / 2024 案例分享

  如今在不少居民区,都配有电瓶车停车库,怎么样才能做好车库的防火安全,打通小区消防保障“最后一米”?近日,安徽省住建厅正式印发《电瓶车库防火技术导则》,要求结合实际执行,防范电瓶车火灾风险和隐患,保护好居民人身财产安全。

  电瓶车库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电瓶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,包含独立式电瓶车库、附建式电瓶车库、敞开式电瓶车库。电瓶车库的充电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,当位于地下或半地下室时,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。不应设置在高温、易积水或易燃易爆场所,不与火灾危险性为甲、乙类的厂房、仓库贴邻设置或组合建造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库内,经常有人员通行处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,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,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。

  导则提出,电动自行车库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,可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,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。

  当设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时,电动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7m。电动自行车库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,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合用。电动自行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与电动自行车出入口宜分开设置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库内应划分停放区域、充电区域和疏散通道区域。沿疏散通道双面布置停放车位时,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.6m,不应小于2m;沿疏散通道单面布置停放车位时,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.5m。

  车库内应划分防火分隔区域,每个区域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㎡,车库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内应划线分组,每组长度不应大于20m,每组停车数不宜超25辆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组合建造时,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部分之间,应采用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3.00h 且无门、窗、洞口的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。

  大型电瓶车库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出入口,且每增加400 辆应增设一个车辆出入口。中型、小型、微型电瓶车库可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车辆出入口。

  车辆出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2m,既有建筑改造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.8m。车辆出入口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2%,不应大于15%。

  导则明确,电瓶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m,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%。

  电瓶车库的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,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,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。

  除设置在地上的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外,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。大、中型电动自行车库宜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,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标志。

  既有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库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确有困难时,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,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。电动自行车库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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